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天天题库2019-12-17  27

问题 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

选项 A.《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B.《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D.《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

答案AB

解析存在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前提是两个规范性文件由同一制定机关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是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二者的关系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不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故A项正确。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故B项正确。法院对行政法规没有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对行政法规有撤销权,故C项错误。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但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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