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出生于1997年12月30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于2014年4月28日立 案侦査,并于同年6月份开庭审理此案,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某甲,出生于1997年12月30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于2014年4月28日立 案侦査,并于同年6月份开庭审理此案,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 的是:( )
A.侦查讯问时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B.审判时不得由任何人旁听
C.讯问时若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那么应当通知其弟弟到场
D.审判时,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选项

答案D

解析考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 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 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 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 录在案。……”因此,A、C选项错误;同时,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 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 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可见,选项B即审判时不得由任何人旁听的 说法是错误的,而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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