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13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13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
书海库
2019-12-17
72
问题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13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 愿以60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登记抵押。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因甲已将房屋租与乙,甲若将房出售,应事先征得乙的同意B.因甲丁之间已办理房产登记,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签订在先,丙也无权主对该房屋的所有权C.因家丙之间尚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生效D.甲虽与丙签订了合同但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有权再将房屋出售给丁
选项
答案
BD
解析
B、D考点:物权变动与债权合同效力讲解:本题考查了《物权法》上的许多重要问题。关于A选项,《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虽然房屋承租人对于房屋有优先受让权,但出租人出卖房屋时事前通知即可,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租人出卖房屋须提前取得承租人同意。故,A项错误。关于B、C、D,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巳经签订,该合同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已经生效;尤其注意,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其合同本身的生效,可参见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但是,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决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到丙的手中,这说明房屋所有权仍然在甲的名下。所以,甲虽与丙签订了合同但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甲又将房屋出售给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丁就在法律上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丙不能以其对房屋的债权效力来对抗丁的所有权。所以B、D项正确,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Yx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保险单、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
构筑物登记也属于《房屋登记办法》的调整范围。
公告是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
订立房地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城市供水设施用地的界线由城市黄线控制。
拆迁公益事业房屋时,如不能优先选取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则主要选用收益法估价。
房产分户图的主要内容有()。 A.房屋权界线B.房屋建筑面积 C.用地面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A.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B.
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调查了所在城市2009年12个新建楼盘的平均销售价格,调查结果如
个人出售自住房并拟在出售1年内重新购房,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当在办理房屋
随机试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在外国或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下列期限内,又在
1.D先生从事软件行业工作,其妻子从事的是贸易行业的工作,两人准备要孩子,想作一
患者,女性,32岁,无明显诱因出现低热,多言好动,易激惹,眼球外突,为确诊,医生
关于被投资企业的项目跟踪与监控,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对于一个经历过贫困童年的富翁来说,她的消费行为有时显得_____。对于大金额的支
广域网,又称为远程网,它所覆盖的地理范围一般: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____的名言。(出题单位:中共海安市委宣传部推荐单位:江苏学习平台)A、孔子B、墨子C、老子D、屈原
下列对于共有部分及其共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共有部分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建筑部分以及不属于专有部分而用以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以及共同管理的附属建筑物B
构成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设置账户和确定报表项目依据的是()。A:会计主体B:会计凭证C:会计要素D:会计科目
以融资对象为划分标准,可将金融市分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