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某因抢劫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张某不服,以自己有法定从轻情节
张某因抢劫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张某不服,以自己有法定从轻情节
书海库
2019-12-17
21
问题
张某因抢劫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张某不服,以自己有法定从轻情节、原审法院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请问:(1)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如何组成?(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有哪些?(3)二审法院的审理是否应当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是否需要审查原审确定的事实和所依据的证据?(4)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违反回避制度,是否应当发回重审?(5)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能否改判张某更重的刑罚?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时,应当由3名或5名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本题考查书面审理的方式。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有三种:开庭审理、书面审理、调查讯问式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④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3)本题考查全面审查原则。二审法院的审理不应当仅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还需要审查原审法院确定的事实和所依据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刑诉解释》第315条规定,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着重审查下列内容:①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②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③在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④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⑥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⑦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⑧第一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4)本题考查应当发回重审的案件范围。应当裁定发回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①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②违反回避制度的;③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④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⑤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不能改判张某更重的刑罚,因为只有被告人张某上诉,此时应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7)项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2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情形,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1
海关工作人员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给不具有出口资格的甲企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3份
甲科技开发公司董某于2017年5月至6月间,从乙经贸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手中购买6
关于自首的量刑情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4月张某从某汽车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辆排气量为2.0升的
2019年4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企业2019年2月委托本地个体户张某
伪造或编造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擅自设立证券交易所,情节严重的,应受到的刑罚为()。
期货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暂停其期货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
随机试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大多信仰宗教,除了绝大多数人口信仰的藏传佛教以外,藏民们信仰的宗教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履行,这种担保方式称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图中该省这几年生产总值的增速均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阐述的主要内容是()。A、基因理论B、条件反射C、进化论D、细胞学说
患者突然昏仆,不省人事,半身不遂,口噤不开,两手握固,肢体强痉,大小便闭,面赤身热,气粗口臭,躁扰不宁,舌苔黄腻,脉弦滑而数。其治法是A.通腑化痰,平肝熄风B
肠溶衣材料A.HPMCB.明胶浆、滑石粉C.PVAD.CAPE.糖浆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申请材料不全需要补全A.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B.行政机关负有告知的义务C.行政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D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A.公司债券B.企业债券C.可交换公司债券D.短期融资券
期权的标的资产包括()A:外汇B:股票C:债券D:石油E:贵金属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有( )。A.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B.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