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Loveyou2019-12-17  24

问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选项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C: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选项ACD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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