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恬恬2019-12-17  19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选项 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

答案B

解析(原答案为B,正确答案为BC)【考点】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由此可知,BC两情形下,应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故选项BC正确。另根据该解释第133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选项AD分别属于前述2、1规定之情形,“可以变更”而非“必须变更”,故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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