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位有临街二层楼房一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恬恬2020-05-20  16

问题 甲单位有临街二层楼房一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2005年将一层出租给乙,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2006年将该宗土地和房产抵押给银行,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2007年将二层出租给丙,办理了租赁登记,租期10年。2009年甲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该宗房地产依法拍卖给丁。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归丁,乙土地租赁权终止,丙土地租赁权存续B、土地使用权归丁,乙丙土地租赁都终止C、如果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乙D、如果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丙

选项

答案C

解析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银行和甲单位之间的抵押合同之前,甲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抵押合同之后,并且三者都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优先于抵押合同效力,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在抵押合同效力之后,该房地产的拍卖不会影响到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作为租赁人,有权优先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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