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案情简介:A市的左公司和B市的右运输公司在A市签订了左公司长期在B市内的货物运输
案情简介:A市的左公司和B市的右运输公司在A市签订了左公司长期在B市内的货物运输
昕玥
2019-12-17
33
问题
案情简介:A市的左公司和B市的右运输公司在A市签订了左公司长期在B市内的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如果出现纠纷则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油价、养路费上涨的原因,双方就运输价格发生争议。于是,双方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随后,左公司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右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左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法院在不知其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右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 同意解除合同。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 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在二审中,右公司提出反诉,要求左公司支付运输款。二审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问题: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2.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3.原告左公司主张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是否成立?为什么?4.对于右运输公司的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可以如何处理?6.如果二审前双方进行了调解,为了达成和解,右运输公司认定的事实能否作为以后审理的依据?
选项
答案
解析
1.A、B两市的法院都没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都在B市法院,因此B市法院就享有诉讼管辖权。但是我们应注意的是本案中左、右两公司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又约定如果双方出现纠纷则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根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本案中,并没有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2.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 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因 此,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裁定。3.不成立。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 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本案中,右公司作为被告出庭应诉答辩的行为视为放弃了仲裁协议,故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应当继续审理。4.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案中,由于右运输公司的反诉,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5.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民诉意见》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不能。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 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出对其不利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 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出对其不利的证据:本案中,为了达成和解右运输公司承认的一些事实,不能作为日后审判时对其不利的证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00a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
(2008年四川)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
(2010年)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
(2008年四川)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
张某、王某、高某分别于2010年11月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
(2008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
(2010年)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
2010年10月A县长春公司和B县万寿公司在C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长春公司
(2009年)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
(2009年)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
随机试题
63.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旅游经济发展采取超前型发展模式的原因包括 ()。
关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中标候选人的公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评标结果
下列对附着于墙体和楼板的传声源部件采取防止结构生传播措施错误的是( )。 A、
某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5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接受捐赠设备一
《变电运维管理规定第6分册电流互感器运维细则》:SF6电流互感器投运前,应检查无
房地产开发中的融资成本是由()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未成年人是() A.未满16周岁的人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 )。 A.可以负刑事责任 B.可以从轻、减
慢性作用,可妨碍正常活动或有暂时性的功能丧失的不良反应属于A.一级标准B.三级标准C.四级标准D.五级标准E.六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A.商业银行B.政策性银行C.城市信用合作社D.货币经纪公司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