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4 月 1 日 , 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 2016 年 8 月 1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2

问题 2010 年 4 月 1 日 , 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 2016 年 8 月 1 日 , 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 , 甲公司不再与张某续签。已知劳动合同终止前 12 个月,张某月平均工资 5000 元,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500 元。计算劳动合同终止后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的下列公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4500×6=27000(元)B.4500×7=31500(元)C.5000×5.5=27500(元)D.5000×6.5=32500(元)

答案D

解析( 1 )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 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本题张某在甲公司工作 6 年零 4 个月,工作年限应为 6.5 年。( 2 )计算方法:张某的工资( 5000 元)未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500 元)的 3 倍,正常计算即可,即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月工资 =6.5 × 5000=32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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