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李某于2018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400万元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2019年)李某于2018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400万元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李某无其他的所得)。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2019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667.5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40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300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50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2800元、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另外王某2019年2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5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

选项 A.64630
B.93360
C.111670
D.132670

答案B

解析(1)李某承包甲公司当年取得的经营所得=(667.5-216.88-400)×10000=506200(元)。(2)李某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506200-60000=446200(元),适用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2019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6200×30%-40500=9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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