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下列几起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
关于下列几起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
Freeti
2020-05-20
27
问题
关于下列几起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认为大地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大地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理决定生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B.某镇注册的甲公司诉大地公司及其经销商之间构成垄断协议,该案的第一审法院必须为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C.呼和浩特市的甲公司起诉包头市大地公司垄断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赔偿的案件,既可以由垄断行为发生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也可以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甲公司在呼和浩特市起诉注册地在北京的太阳公司垄断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受理后发现乙公司已经以同样的诉由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太阳公司,呼和浩特市中院应当将该案移送北京中院管辖
选项
答案
ACD
解析
考查垄断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A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2条:"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选项错误,不应当选。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3条:"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因为基层法院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仍然有可能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案件。C选项说法正确。《垄断纠纷规定》第4条规定:"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的管辖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发生地为呼和浩特市,被告住所地为包头市。D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6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告因同一垄断行为向有管辖权的同一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告因同一垄断行为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被告应当在答辩阶段主动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供其因同一行为在其他法院涉诉的相关信息。"呼和浩特市中院应当在知情后将该案件移送先受理的北京中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2nG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慢性硬脑膜下血肿说法错误的是 A.多见于中老年人 B.可有颅内压增高症状
不符合PT的测定及临床意义的说法是 A.超过正常3s以上或PT超过正常范围即为
女性,24岁,服务业人员,未婚,不否认有性交行为,半月前躯干、四肢、双手掌跖出现
关于出血性疾病的发病,正确的说法是 A.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常为单一凝血因子缺乏
有关β-羟基丁酸测定,说法错误的是 A.采用酶动力学连续监测法 B.参考值: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3-OH黄酮苷水溶性>7-OH黄酮苷 B.3-OH黄
关于AML-M2a的细胞化学染色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PAS染色原粒细胞
血脂的准确测定应从分析前的准备开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受试者不需严格准备
关于药物毒性反应,说法正确的是 A.与药物的剂量无关 B.大多为难以预知的反
以下可以申请注册执业医师的情形是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受吊销医
随机试题
【75-77】 根据下面选项,回答下列题
2.简述液态智力和晶态智力。
集成化与配套使用是物流技术装备配置的合理化原则之一。()
已知一年期国债利率为3.31%,贷款利率为5.43%,投资风险补偿率为2.23%
(2018年)关于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公司承建一大型化肥厂的机电工程,其中一关键分项工程是重达320t的尿素合成塔运
患者,男,16岁,2周来尿少,全身水肿明显,尿蛋白定量8g/d,血浆白蛋白18
下列关于对酬金制收费形式的表述,错误的是()。A:酬金制要求业主按照经过审议的预算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先行向物业服务企业预付物业服务支出B:物业服务支出为物
(GDP)=C+I+G+(X-M),此公式运用的核算方法是( C )。A.生产法B.收入法C.支出法D.成本法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称为()。A.实收资本B.资本公积C.盈余公积D.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