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为邻居。甲取得了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在原地基的基础上扩大建筑面积的建

Loveyou2019-12-17  38

问题 甲、乙、丙三人为邻居。甲取得了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在原地基的基础上扩大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由于其院落面积扩大,阻碍了乙、丙两家的正常通行,乙在与甲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管理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丙乐于坐享其成,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丙虽然是利害关系人,但由于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所以不能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B:丙是利害关系人之一,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行政诉讼的共同原告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C:丙是利害关系人之一,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D:丙即使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不能提起上诉,只有甲或乙能够作为本案的上诉人

答案C

解析《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即具有原告资格的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应由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为原告型第三人。本题中,丙是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未行使其诉权,根据《行诉解释》的规定,法院应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乙提起的行政诉讼,因此A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24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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