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真题)甲于2004年11月1日实施了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dmin2020-12-24  15

问题 (2008年真题)甲于2004年11月1日实施了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不具备追诉时效中断或延长的情况下,对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是(  ).

选项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答案C

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本题中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故甲有可能被处5~15年有期徒刑,故对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是15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3dr0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