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

免费考试题库2020-05-20  16

问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16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且甲有确切证据予以证明,于是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原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选项

答案A

解析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有可能丧失了债务履行能力,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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