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为香港居民,2013年1月1日来深圳工作,2026年8月30日回到香港工作

恬恬2019-12-17  24

问题 张先生为香港居民,2013年1月1日来深圳工作,2026年8月30日回到香港工作,在此期间,除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临时回香港处理公务外,其余时间一直停留在深圳。

选项

答案

解析张先生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如果从2013年开始计算,实际上已经满六年,但是由于2018年之前的年限一律“清零”,自2019年开始计算。  因此,2019年至2024年,张先生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其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2025年,张先生在境内居住满183天,且从2019年开始计算,他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已经连续满六年(2019年至2024年),且没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2025年,张先生应就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年,由于张先生2025年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2月1日至3月15日),其在内地居住累计满183天的连续年限清零,重新起算,2026年张先生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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