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书海库2019-12-17  17

问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答案CD

解析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A项正确。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故B项正确。债权人只能代位行使债务人的非专属性的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其继承权,故C项错。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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