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

书海库2019-12-17  3

问题 (2018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进口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85万元,已缴纳关税4.25万元。(2)购进生产用化妆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4万元。因管理不善该批化妆包全部丢失。(3)委托加工高档美容类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4)购进生产用酒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6万元。(5)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67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39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勾选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3.甲公司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选项 A.委托加工高档美容类化妆品B.购进生产用酒精C.购进生产用化妆包D.进口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答案】AD【解析】

答案AD

解析( 1)选项 AD:高档美容类、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 2)选项 BC:酒精、化妆包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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