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赵某,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职,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薪金12000元,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1月份取得上年...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中国公民赵某,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职,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薪金12000元,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1月份取得上年度一次性奖金50000元。
(2)在国内另一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份取得该公司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40000元。
(3)5月份受邀到某大学演讲,主办方支付其报酬5000元。
(4)6月份在某出版社发表文章,取得收入10000元。
(5)11月底,赵某与公司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除支付本月工资外,另一次性支付赵某补偿金100000元,赵某在公司已经任职8年。(已知该地区上年平均工资5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 、计算赵某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2> 、计算赵某取得董事费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 、计算赵某演讲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 、计算赵某发表文章取得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 、计算赵某取得一次性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1月份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2000-2000-5000)×3%=15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全年一次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0%-210=4790(元) 1月份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4790=4940(元) 2.取得董事费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 3.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4.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0×(1-20%)×70%×20%=1120(元) 5.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55000×3=165000(元),赵某取得一次性补偿金100000元,未超过标准,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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