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恬恬2020-05-20  15

问题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丁公司发生下列有关销售的业务:(1) 2011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2 000万元(不含税),其中现销7 000万元,商业承兑汇 票销售2 000万元,其余为委托收款方式销售。其成本为8 000万元。(2)年末根据产品质量保证条款预计维修费用。根据以往记录,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 概率为10%,维修费用为收入的1%;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的概率为5% ,维修费用为收入的2%。(3) 2012年2月10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发生商品质量问题,客户退回商品,商品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收到。该商品的售价为100万元,成本为70万元。假定丁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不考虑与递延所得税相关的因素。 要求:(1)合并编制2011年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2)计提2011年的维修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3)编制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选项

答案

解析(1)合并编制2011年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8 190应收票据 2 340应收账款 3 510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借:主营业务成本 8 000贷:库存商品 8 000(2)计提2011年的维修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2011 年的维修费用=12 000 X 10% X 1% + 12 000 x5% x2% =24 万元 借:销售费用 24贷:预计负债 243)编制销售退回的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贷:应收账款 117借 :库存商品 7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借:坏账准备 5.8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85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4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11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11借:盈余公积 1.81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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