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 5 日,债务人 A 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提交破产申请书 等相关材料,9 月 18 日,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 B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2018 年 9 月 5 日,债务人 A 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提交破产申请书 等相关材料,9 月 18 日,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 B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负责接管 A 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A 公司认为破产重整申请是自己提出的,亦应当由自己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期间,管理人经查明,A 公司存在拖欠税款,拖欠职工工资和补偿金, 无法支付供应商的货款、无法向预付款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储值金等情况。管 理人提议,设立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 组表决。但是预付款押金、未消费储值金债权人有异议,认为应当保护消费者权 益,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下设立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重整计划草案经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 A 公司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所以在表决时设立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事项表决情况如下:出 席会议的出资人为 28 人,占公司全部出资人人数的 70%,出席会议出资人所持 出资额占公司全部出资额的 80%,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 15 人, 持有出资额占 A 公司全部出资额的 60%。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有数名预付款客户提出,其刚知道 A 公司重整,要求继 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破产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2)A 公司关于由自己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预付款押金、未消费储值金的债权人主张设立小额债权组是否成立? 是否设立应由谁决定?
(4)根据会议表决情况,A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 表决是否获得通过?说明理由。
(5)对于数名预付款客户主张“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的要求,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本题考核当事人提出破产申请时的举证责任。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②申请目的;③申请的事实和理由;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制定。A 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自行 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 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题目中是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应当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3)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表决。预付款押金、未消费储值金的债权人的主 张成立,由法院决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 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4)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表决。有关出资人权益事项的表决通过。根据规 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 表决。出资人组的表决,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同意者的人数不是表决是否 通过的考虑因素。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 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题目中,出席会议的出资人占公司全部出资额 80%,通过重整计划的出资人占公司全部出资额 60%,即参与表决的出资人中 75%表决权通过,达到 2/3 以上,符合规定。 (5)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效力。数名预付款客户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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