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是( )。 Ⅰ.董事长

shuhaiku2019-12-17  11

问题 下列关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是( )。Ⅰ.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Ⅱ.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总经理兼任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只设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不设提名委员会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人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Ⅴ.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查与候选董事相关的薪酬政策

选项 A:Ⅰ、Ⅱ、ⅢB:Ⅰ、Ⅱ、ⅣC:Ⅱ、Ⅲ、ⅤD:Ⅲ、Ⅳ、ⅤE:Ⅰ、Ⅱ、Ⅴ

答案A

解析《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8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第52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3.4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中设立专门委员会。公司章程中应当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Ⅰ.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Ⅱ项,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总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Ⅲ项,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中设立专门委员会,也可以不设立。Ⅳ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成员的多数,所以独立董事应至少为3名。V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5条规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但不包括审查与候选董事相关的薪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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