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华新制药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职工的加班工资。职工不服,推举

题库总管2019-12-17  16

问题 2010年1月,华新制药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职工的加班工资。职工不服,推举2名职工代表200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于1月30日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2月5日决定受理,并于5月9日做出裁决,裁定华新制药厂依法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裁决书于裁决当日送交双方当事人后结案。该争议的性质是什么?应适用于何种处理程序?

选项

答案

解析答:该劳动争议的性质是集体争议。集体争议是指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本案中,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有2000人,其共同的理由是华新制药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因此,该争议的性质是集体争议。该争议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该案例中2名职工代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就表明该案已经进入了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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