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宣武区法院审理原告债权人张某和被告债务人王某的医疗费纠纷一案,张某提出由于王某不
宣武区法院审理原告债权人张某和被告债务人王某的医疗费纠纷一案,张某提出由于王某不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53
问题
宣武区法院审理原告债权人张某和被告债务人王某的医疗费纠纷一案,张某提出由于王某不愿给钱导致自己生活过于困难,急需被告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法院经审查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王某不服提出异议,法院对此异议进行了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法院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选项
A:审查之后才能进行先予执行B:先行进行先予执行,不用等审查结束C:对于已经进行先予执行的部分不用追回,其他部分暂缓,等待对异议的审查结果D:如果原告愿意提供少部分担保,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答案
ACD
解析
【考点】先予执行的执行情况。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可见本题正确的做法是B项,其他几项做法都是错误的,所以应选A、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Bn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 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15年结婚,婚前甲有商品房一套,价值
共用题干 张某在北京购买了一套价格为200万元的住房,面积为180平方米,首付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2年结婚,结婚时王某购买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洗衣
王某死后为其两个儿子留下了下列遗产:一栋房屋,一台电视,一套组合家具,5万元现金
王某与刘某共同组建一个公司,两人各占一半的份额,那么王刘二人对该公司的财产形成共
王某现年35岁,当王某3岁时父母离婚,王某随母亲生活,而从此也未再与父亲见面,父
李某、张某、刘某共同投资购买了一台机器,李某出资30%,张某出资20%,刘某出资
王某在国美电器买了一台索尼笔记本,其旧笔记本被偷走并被卖与善意第三人李某,那么王
王某在上大学时,其叔叔通过遗赠的方式为王某留下了一套别墅,毕业后王某在外地工作,
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
随机试题
不影响净收益的因素有()。 A.有效毛收人 B.出租人负担的运营费用 C.
男,65岁。反复咳嗽、咳痰10年,气短2年。查体:双肺呼吸音减弱,未闻及干湿性啰
适用于乳腺肿瘤普查且比较经济有效的影像学方法是 A.CT B.超声 C.乳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进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若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由()
某艺术幼儿园共15个班,其中大班(5-6岁)4个,中班(4-5岁)5
以下不是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的治疗是
交易撮合时的操作要点主要包括( )。A.分析双方的经济实力差距B.分析双方的交易分歧,区分是关键问题还是次要问题,主导解决双方的分歧,不能让双方自行协调C
乙市大行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大行公司”)的经纪人贾某接受甲市宏程公司委托,为其在乙市代理承租一间办公室。双方在经纪合同中约定,大行公司应在两个月内代...
下列有关信用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由银行根据信用证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办理B.银行必须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办理C.这是一个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