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Freeti2020-05-20  29

问题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可以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情形是( )。A、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B、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3年的 C、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选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的资格。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1)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2)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破产清算终结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3)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4)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参见教材(上册)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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