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
书海库
2019-12-17
26
问题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答案
D
解析
【考点】所有权保护;无权占有【详解】停车位归乙所有,甲未经权利人乙的同意而擅自占为己用,属于无权占有,甲明知自己无权占有而继续占有,为恶意占有,故选项A表述正确,不选。《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占有人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的前提是,占有物被侵占,而丙基于其与甲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占有使用,不构成侵占,甲在租赁期间内不得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故选项B表述正确,不选。《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乙为停车位所有权人,甲为无权占有人,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但此时停车位实际被丙占有,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丙仍然继续使用停车位,按照前述《物权法》第245的规定,甲对其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故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甲向其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故选项C正确,不选。乙作为所有权人,对间接侵占其占有的丙,只可基于所有权而要求其返还原物,故选项D错误。综上,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c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是同一小区的邻居,某日甲的车库起火,乙奋力救火,导致自己的手部被严重烧伤,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
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
随机试题
有关孤独症的临床表现,不包括以下哪项 A.婴儿期就可能表现出缺乏面部表情和眼神
确定无牙颌患者垂直距离错误的方法是 A.参照旧义齿高度 B.参照拔牙前记录
库存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数据有()。
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是()。
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当声源为固定声源时,现状测点应重点布设在()。
针对组织内部的具体问题,在较小范围内和较短时间内实施的计划属于
我国当前教学改革的重心是建立合理的课程结构。
联用可增强睾酮毒性的是A:氢氯噻嗪B:华法林C:西咪替丁D:青霉素E:特拉唑嗪
共用题干 ClimateChangePosesMajorRisksforUnpreparedCitiesAnew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