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做生意向乙举债200万元,约定1年归 还。1年后,甲因生意不顺,虽经乙多次催

昕玥2019-12-17  12

问题 甲为做生意向乙举债200万元,约定1年归 还。1年后,甲因生意不顺,虽经乙多次催要,仍然无 力归还借款。乙了解到甲的生意伙伴丙尚欠甲材料款 100万元,虽经法院判决支付,但丙尚未支付,甲也没 有进行催要或申请执行。另外,甲父于半年前去世,去 世后给甲和甲的妹妹丁留下了 100万元的遗产。其中 甲应获得的遗产为50万元,但作为遗产执行人的丁至 今未把这笔遗产交给其兄,甲也没有进行催要。则下 列哪些说法错误?( )A.乙可以以甲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丙向甲支付 该项材料款及相应的利息B.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丁向甲给 付该笔遗产C.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丙向自己 支付该项材料款及相应的利息D.乙对于甲对丙、甲对丁的债权均无权行使代位权

选项

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权的行使要件问题。依照 《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应当以债务人未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为 要件,同时依照《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债权以及因继承、收养等关系形 成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本题中,债务人甲 巳向次债务人丙提起了债权诉讼,法院也已经判决,故 乙既不以甲的名义提起诉讼,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 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支付该项材料款及相应利息,故 AC选项错误。丙享有的继承权,债权人乙不得对此提 起代位权诉讼,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 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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