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公司为一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章程规定乙为公司法定代

Loveyou2019-12-17  22

问题 宏大公司为一大型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章程规定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以宏大公司的名义与辽东公司签订一份价值50万元的购货合同,购货合同未盖公司合同章和公司章。对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该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有效力B:该合同效力未定,因为宏大公司规定法定代表人为乙C:该合同有效,符合表见代理的规定D:如果辽东公司为善意,该合同对宏大公司发生效力

答案B

解析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可由章程确定,宏大公司章程确定总经理乙为法定代表人,则甲不为法定代表人。甲与辽东公司的签约行为应视为无权代理,不应视为表见代理,因为公司章程为公开信息。根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无权代理所签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应经被代理人追认而生效,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本题不适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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