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秘制酱油的技术秘密成果,对于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法

恬恬2019-12-17  21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秘制酱油的技术秘密成果,对于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均未有相关约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己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B.甲公司可以普通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但需将由此获得的收益与乙公司平分C.若乙公司将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丁公司,该转让合同效力待定D.双方必须约定明确该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

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选项A、D错误。《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故选项B错误,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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