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邢某(20岁)和刘某(15岁)经过预谋,在某日下午伺机行窃。当见到被害人 李某在
邢某(20岁)和刘某(15岁)经过预谋,在某日下午伺机行窃。当见到被害人 李某在
Loveyou
2019-12-17
43
问题
邢某(20岁)和刘某(15岁)经过预谋,在某日下午伺机行窃。当见到被害人 李某在摊位上买鸡时,刘某示意邢某掩护,邢某即站在李某跟前假装买鸡,刘某从李某的 裤兜里窃取了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850多元、信用卡两张以及身份证等),然后迅速离去。当李某发现被窃而要追赶时,被面前的邢某故意挡住视线和出路,李某就将站在面前的邢某抓住。邢某为了逃脱,掏出尖刀朝李某连刺数刀,将李某剌伤。案发后,邢某逃到他的朋友张某家躲藏。张某知道邢某的犯罪事实之后,就将邢某送往外地隐藏。在邢某躲藏期间,张某3次前去看望,并资助他500元钱生活费用。(1)邢某与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2)张某与邢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3)邢某、张某构成什么罪?(4)邢某、刘某的行为各如何定性或处理?
选项
答案
解析
【详解】本题主要涉及共同犯罪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范围的问题。虽然巳满14周岁的人对抢劫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刘某与邢某的共同犯罪的预谋或者说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仅限于盗窃。对于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仅由邢某一人负责,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行过限,即超过共同犯罪故意的限度的,应当由实施该行为的人单独负责。(1)邢某与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邢某与刘某只是预谋盗窃,他们仅在盗窃范围内具有共同故意,而在刺伤李某的行为中没有共同故意。而实行盗窃行为时,刘某只有15周岁,依法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刘某不可能与邢某构成共同犯罪。(2)张某与邢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二人事先无通谋,张某事先并不知道更没有参与邢某的犯罪行为。(3)邢某在实施盗窃他人财物时,为了逃脱和抗拒抓捕,当场刺伤李某,依法应转化为抢劫罪。张某则构成窝藏罪。(4)对邢某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刘某的行为应按照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Ecr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
李某在某菜市场卖菜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被计量检查员张某在例行检查时发现。
李某是某县副县长,主管工业。一上任,遇到了“70”型炼焦炉的修建工程问题。他的前
刘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某日晚他在亲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
李某欠赵某1万元,赵某为了索要1万元将李某关在地窖里,后由于地窖缺氧李某死亡,赵
李某系某国家机关处长,因对其下属高某检举其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而心怀不满,便捏造高某
张某为文物收藏家,李某为一附庸风雅之富商。张某谎称已得到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兰亭
下列选项中,属于添附理论中加工情形的是( )。 A.李某为周某装修门市房
1995年7月1日,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
随机试题
某4层综合楼内部设有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吊顶上方安装直立型喷头1200只,吊顶
关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监管的辅助指标,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20×4年4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自用办公楼换入乙公司持有A公司20%的股权。甲公
D项,妇女的生殖健康涉及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完好和安全状态,而不是狭隘地集中在怀孕期
【材料一】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和长征初期红军力量遭受的严重损失,引起了广大干部和战士对王明军事路线的怀疑和不满,纷纷要求改换错误的领导。同时,在...
尿臊味多见于何病患者A.水肿病晚期B.消渴病C.中风病D.肺痈E.黄疸
对慢性胃炎病人用药不宜采取的护理措施是A:服1%稀盐酸,宜用吸管送至舌根部咽下B:服用硫糖铝,应在餐后及睡前服用C:甲氧氯普胺应在饭前服用D:多潘立酮不宜
激素替代治疗妇女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主要不良反应是A.有增重的倾向B.有脑卒中的危险C.有静脉出血的危险D.有脱发的倾向E.有增加子宫内膜病变的危险
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其在施工过程中最终引起的应是()的变化。A.规范和标准B.方案和部署C.合同条件D.工期和费用
甲公司因受金融危机进入破产程序,其下列支出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有()。A.该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拍卖甲公司车辆支出的费用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交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