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

昕玥2019-12-17  59

问题 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问题:①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②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安排运输?

选项

答案

解析①由卖方韩国公司承担。②卖方韩国公司负责安排运输。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Inconterms2000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卖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也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而应由卖方韩国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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