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

书海库2020-05-20  14

问题 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6年是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人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2)拍卖其收藏品(非海外回流文物)取得收人50000元,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收藏品财产原值凭证。(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4)从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5)当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均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分别是5月5曰离境、5月26日返冋,12月2日离境,12月10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6)在境内取得劳务报酬收人30000元,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7)在某奢侈品店消费累计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价值500元;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价值1000元的奖品。

选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计算。(1)约翰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约翰拍卖收藏品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约翰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约翰取得的分红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约翰取得礼品和抽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1)约翰已在我国居住满5年且第6年居住满1年,因此第6年的境内外全部所得均应在我国纳税。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15000-4800)×30%-2755=7805(元)。外籍个人每年不超过两次的探亲费且经审核为合理部分、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2)约翰拍卖收藏品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3%=1500(元)。(3)个人通过W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10000]×20%=2800(元)。(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约翰取得的分红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5)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与销售直接相关,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带有额外和偶然性,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约翰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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