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恬恬
2019-12-17
30
问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丈夫甲拒绝扶养因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立遗弃罪C.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实。对甲的行为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D.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遗弃罪、诬告陷害罪、猥亵儿童罪。 A项,依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乙只有15周岁,其对于肾脏移植这样的重大健康问题无法做出有效的承诺,即被害人承诺无效,医生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故A项错误。 B项,依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丈夫甲对于妻子乙有救助义务,在有救助能力的情况下不救助的,甲可以成立遗弃罪。至于乙吸毒致使其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这不能成为甲无罪的理由。故B项错误。 C项,依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成立诬告陷害罪。只有他人本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捏造事实并告发使得他人可能被追究的,才成立本罪。如果他人本来就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对该人犯罪事实进行夸大并告发的,并没有侵犯对方的人身权,所以不成立本罪。甲捏造乙抢劫4000元的事实,是为了让公安机关立案,以便追究乙盗窃罪的刑事责任,而不是意图无端使乙受刑事追究,所以甲不成立诬告陷害罪。故C项正确。 D项,依据《刑法》第237条第3款的规定,猥亵儿童的,成立猥亵儿童罪。猥亵与性交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包含关系,即性交自然属于猥亵。只是强制与女子性交的,特别规定为强奸罪。强奸罪所没有包含的与不满14周岁男童的性交,仍然定性为猥亵儿童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m7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随机试题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构成商品经济。关于商品和商品经济,下
急性期脑卒中患者取患侧侧卧位时,正确的摆放是 A.患肘自然屈曲或伸展,手握拳状
图示对称结构,在不计杆件轴向变形的情况下,各结点线位移:
下列属于顺序变量的是()。
患者,男,70岁。患冠心病多年,胸痛绵绵,心悸少寐,气短乏力,五心烦热,汗多口干
我国尝试编写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学始于( )。A.20世纪50年代B.20世纪60年代C.20世纪70年代D.20世纪80年代
SS4G型电力机车轴箱传递轮对与构架间的()力。A.横向作用B.纵向力C.制动力
卫生服务需要主要取决于卫生服务消费者的A.实际支付能力B.购买愿望C.购买愿望和支付能力D.自身健康状况E.健康状况和购买愿望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防止爆炸发生,控制爆炸发展,削弱爆炸危害.下列措施中,不属于防止爆炸发生的是()A:严格控制火源,通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