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首饰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

天天题库2019-12-17  18

问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首饰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丙为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担保授权。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首饰运送至乙所在地,但是乙认为首饰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首饰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首饰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1 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1 个月到期后,乙企业以资金流转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债务,于是甲要求担保人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以不知道该合同变更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甲于是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丙是否有担保的资格?并说明理由。(2)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并说明理由。(3)丙以不知道合同变更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丙具有担保资格。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本题中,丙有法人的书面授权,因此可以提供保证。(2)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3)丙以不知道合同变更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做法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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