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19 年 1-4 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

Loveyou2019-12-17  18

问题 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19 年 1-4 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1 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945 000 元。该套住房原值 840 000元,系陈某 2018 年 8 月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 5 000 元。(2)2 月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 10 000 元。(3)3 月转让从公开发行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 6 000 股,取得股票转让所得 120000 元。(4)4 月在甲电信公司购话费获赠价值 390 元的手机一部;获得乙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赔款 30 000 元。假设陈某 2019 年其他收入及相关情况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 190 000 元,专项扣除 40 000 元。(2)劳务报所得 8 000 元,稿酬所得 5 000 元。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纳增值税。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 60 000 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减按 70%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节选)(综合所得适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计算陈某 1 月转让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945 000÷(1+5%)-840 000-5 000]×20%=11 000 元B.[945 000-840 000]*20%=21000 元C.(945 000-840 000-5 000)×20%=20 000 元D.[945 000÷(1+5%)-840 000]×20%=12 000 元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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