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的父母和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的父母和
admin
2020-12-24
25
问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
D
解析
李某的祖父母不是李某的近亲属,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6条,苏某在逃,不应把苏某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9条,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8条,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s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
下列案件中不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有:()A.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B.秦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C.简易程序中,法院以捎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有关涉外民事诉讼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法院负担B.外国人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外国的律师C
甲乙为双胞胎兄弟,16岁时父母双亡,哥哥甲为弟弟乙上学而外出打工,直到乙大学毕业。10年后,甲购得婚房一套,准备结婚,乙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趁甲不在偷出甲...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B.因甲未按照
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赔偿用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B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B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
随机试题
施工定额是企业定额,有利于推广先进技术。
有独立空气净化系统的ICU病房应该 A.气体交换每小时至少10次 B.气体交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包括()。
①18世纪,人们在哥伦比亚玛雅文明遗产中发现了一个极像现代飞机的黄金制品 ②航
所谓在教学时要“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是指教师要有()。 A.针对性B.逻辑
关于教学方法与教学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A.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
在一些地方,猎杀鸟类以牟取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江南某乡村一方面积不大的池塘,聚集了数百只过冬的天鹅。村民们认为鸟儿也有性命,具有灵性,伤害它不吉利。他们拒...
招标人对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违法行为,应承担()。A:侵权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约法
心理异常最根本的表现是“存在焦虑”,这是()的观点。A.弗洛伊德B.马斯洛C.巴甫洛夫D.罗杰斯
下列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B.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