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的父母和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的父母和
admin
2020-12-24
52
问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
D
解析
李某的祖父母不是李某的近亲属,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6条,苏某在逃,不应把苏某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9条,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8条,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s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
下列案件中不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有:()A.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B.秦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C.简易程序中,法院以捎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
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某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有关涉外民事诉讼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法院负担B.外国人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外国的律师C
甲乙为双胞胎兄弟,16岁时父母双亡,哥哥甲为弟弟乙上学而外出打工,直到乙大学毕业。10年后,甲购得婚房一套,准备结婚,乙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趁甲不在偷出甲...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B.因甲未按照
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赔偿用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B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B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
随机试题
一种间接光色影响,比起主光源来要微弱得多,多半只会对对象的阴面起作用,而在受光处
用作道路底基层的石灰稳定土,宜选用塑性指数为()的黏性土。
吊销违法者的经营许可证是行政处分。()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Gesturesaren′ttheonlyareainwhichtheunwarytravelercanget...
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 Ⅰ.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Ⅱ.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Ⅲ.保障私募基金...
下面这首诗,所写的节日是( )。 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A、中秋B、重阳C、端午D、除夕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任务包括()A.建设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B.促进普通高校转型C.促进人才优化配置D.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A.签
对于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性项目支出,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 )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