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某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一次电视广告中虚构了与其同行业的另一家a企

Freeti2019-12-17  23

问题 共用题干某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一次电视广告中虚构了与其同行业的另一家a企业产品质量有瑕疵的事实,由于这一广告,a企业该产品的销售量在一段时间内明显下降,名誉尽毁。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对该国有企业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a企业委托了代理律师。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在这一单位作为刑事诉讼被告的案件中,代表该国有企业参加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应该是:()A: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B: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C: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D: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答案A

解析【考点】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9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考点】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详解: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不同,其参与刑事诉讼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不是法律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既不能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更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考点】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别规定。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0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2)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可见,A、B、C项正确。但法律及相关解释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对单位代表人有权决定逮捕,因此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考点】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详解: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虽然都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但两者在委托主体、产生方式、法律地位和承担职能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辩护人的委托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主体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见,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第34条的规定,辩护人的产生方式有委托和法律援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产生方式是委托。可见,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而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不能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可见,C、D项正确,故本题应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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