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矿基地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

admin2020-12-24  14

问题 某工矿基地油田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8万吨,对外销售原油1.5万吨,其中包括三次采油的原油0.5万吨,原油不含税销售价格3000元/吨。
(2)将本月自采原油3万吨无偿赠送给关联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0.1万吨;将上月自采原油10万吨用于对外投资。
(3)出口少量优质原油,FOB含税价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4)支付石油勘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购买开采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10万元。(5)承租一栋楼房,一楼作为职工食堂兼管理流程展示厅,二楼以上由厂部研发机构使用。合同约定,租期5年,不含税租金共计180万元,按年支付。本月支付第一年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税额3.24万元。
(6)进口一批生产工具,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运费4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查明。取得海关填发的税款专用缴款书并缴纳相关税费。
(7)转让一座2018年5月购置的器材库,转让价(不含增值税)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资源税税率8%,生产工具进口关税税率5%,原油属于国家明确不予退免税的出口产品,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应纳的资源税。
(2)计算业务(2)应纳的资源税。
(3)计算业务(3)应纳的资源税。
(4)计算业务(4)和业务(5)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业务(6)该企业应纳的进口关税。(6)计算业务(6)该企业被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7)计算业务(1)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8)计算业务(2)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9)计算业务(3)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10)计算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①资源税在应税产品销售或自用环节计算缴纳;②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业务(1)应纳资源税=(1.5-0.5)× 3000×8%+0.5×3000×8%×(1-30%)=324(万元)。 (2)①以资源税应税产品赠与、投资,视同应税产品销售缴纳资源税。②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税。 业务(2)应纳资源税=(3+10)×3000×8%=3120(万元)。 (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资源税应税产品出口的,按不含增值税的FOB价作为资源税计税依据。 原油属于国家明确不予退免税的出口产品,意味着出口原油按照内销对待征收增值税,则不含增值税的FOB价需要用含税FOB价作价税分离作为资源税计税依据。应纳资源税=1000/(1+13%)×8%=70.80(万元)。 (4)业务(4)和业务(5)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68+1010+3.24=1081.24(万元)。 (5)业务(6)该企业应纳的进口关税=(300+4)×(1+0.3%)×5%=15.25(万元)。 (6)业务(6)该企业被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300+4)×(1+0.3%)× (1+5%)×13%=41.62(万元)。 (7)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0×13%=585(万元)。 (8)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3+ 10)×3000×13%=5070(万元)。(9)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1+13%)×13%=115.04(万元)。 (10)业务(7)增值税销项税额=500×9%=45(万元) 该企业当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585+5070+115.04+45=5815.04(万元)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5815.04-1081.24-41.62=469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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