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
恬恬
2019-12-17
56
问题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
选项
A: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B: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D:张某与王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赵某赔礼道歉
答案
AC
解析
【考点】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详解】《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题中,赵某因抚育女儿等付出较多义务,根据前述规定,王某应给予补偿,故选项A正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题中,夫妻双方已经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王某以婚后自己收入购买的住房应属其个人财产,法院不能判决该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故选项B错误。《婚姻法》第46条第(2)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赵某作为受害方有权请求王某赔偿,故选项C正确。本题中,张某并非该离婚诉讼的适格被告,法院无法支持张某应向赵某赔礼道歉的主张,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Y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下列合同文件中,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前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通常不允许招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双方进行进一步谈判的内容是()。
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包括()。
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通常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包括()。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产品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有()。
工程总承包的()等,由发包人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谈判和协商,对通
随机试题
材料:最近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8.6%的幼儿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或打招呼,而只有不
骨髓检查能确诊的疾病是 A.缺铁性贫血 B.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C
水运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外界条件、技术故障、不良的航行条件、导航失误等因素密切相关。
通过一定的榜样来强化相应的学习行为或学习行为倾向,称为()。
我国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格应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 (1)试分析方程与算术式的区别。 (2)如果指导小学高年级学生的学习,试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 ...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书由()签字确认。A.基金管理人B.基金托管人C.基金投资者D.基金销售机构
下列水肿分型证治中,选方有误的是A.风水泛滥方选越婢加术汤B.水湿浸渍方选胃苓汤合五皮饮C.脾阳衰微方选牛车肾气丸D.湿热壅盛方选疏凿饮子E.疮毒侵淫方
临床应用地高辛时须进行治疗药物监测的主要原因是A:治疗窗太宽B:治疗窗目前还不明确C:排泄差异大D:治疗窗太窄E:没有治疗窗
( )在金融市场上既是资金的供应者和需求者,又是重要的监管者和调节者。A.企业B.政府及政府机构C.个人D.企业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