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

书海库2020-05-20  27

问题 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B.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选项

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安排,主要规定在《行政许可法》第48条之中。根据第48条规定,选项AC的说法正确易于判断。选项B涉及听证是否公开问题,《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项规定"听证应当公开举行",而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因此,结合这两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结论是,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许可的听证均应公开进行。对此,行政机关没有裁量权。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D的说法与《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5)项规定仅有一字之差,一些考生认为说法错误。然而,《行政许可法》未对"听证参加人"与"听证参与人"作出此严格区分,简单套用诉讼法上的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分并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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