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 应按“工资、 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0

问题 下列各项中, 应按“工资、 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选项 A.单位发放的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B.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C.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D.达到退休年龄, 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在延长离休、 退休期间的工资、 薪金所得

答案BC

解析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 薪金性质的补贴、 津贴, 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些项目包括:(1) 独生子女补贴;(2)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人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 托儿补助费;(4) 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 选项 A 错误。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 但确因工作需要, 适当延长离休、 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学者), 其在延长离休、 退休期间的工资、 薪金所得, 视同离休、 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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