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賑灾义演会 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

Freeti2019-12-17  12

问题 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賑灾义演会 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00万 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 是正确的?( )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 行为应受舆论谴责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 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 政处罚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 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 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

选项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具有救灾、扶贫性质的赠与合同 的赠与人的义务问题。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 188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 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 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 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本题中,某公司所进 行的赠与属于救灾性质的赠与,因此,该赠与合同具有 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 款。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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