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

书海库2020-05-20  27

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选项

答案D

解析冲突规范有四种类型,即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由于允许选择的方式和条件的不同,这种规范又可以被分为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和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无条件选择的情况下,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价值,并无主次轻重之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冲突规范中的选择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就不会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有共同国籍国的,就不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属于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SDR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