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甲公司委托乙仓库保管M机床,双方约定:保管期限为2个月,甲公司在

tikufree2019-12-17  22

问题 2009年4月,甲公司委托乙仓库保管M机床,双方约定:保管期限为2个月,甲公司在保管期满提取M机床时一次付清保管费用。2009年6月,保管合同履行完毕。2009年7月,甲公司将M机床出租给丙公司,租斯1年。租赁期间,甲公司计划以M机床作抵押从丁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2010年4月15日,甲、丁两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及抵押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2010年9月底之前付清全部原材料款。2010年7月,甲、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2010年8月初,经丁公司同意,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M机床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交货时间是2010年9月1日,戊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价款。2010年8月下旬,甲公司发现戊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并掌握了相应证据,于是通知戊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戊公司拒绝。之后,甲公司发现戊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戊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问题:(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向乙仓库支付M机床的保管费用,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说明理由。(2)甲公司可否将已出租给丙公司的M机床抵押给丁公司?说明理由。(3) 丁公司何时取得M机床的抵押权?该抵押权设立后,对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产生影响?分别说明理由。(4)甲公司向戊公司转让M机床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5)甲公司是否可以中止履行与戊公司签订的M机床买卖合同?说明理由。(6)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戊公司签订的M机床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乙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物权法》,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2)可以。机床虽然已经出租,但甲仍享有处分权。根据《物权法》,当事人可以将拥有处分权的动产抵押。(3) 丁公司于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以动产设定的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设立后,对甲、丙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没有影响。根据《物权法》,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4)甲公司转让机床的行为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财产。(5)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6)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在中止合同履行后,如果后履行义务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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