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恬恬
2019-12-17
73
问题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选项
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与受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2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是因为,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只是对案件程序问题的处理,并未涉及实体问题,再次起诉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受理。A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可见,在原则上,针对撤诉的案件再次起诉时法院应当受理,关于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只是例外。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可见,第一,针对原告起诉的限制,此处有“6个月”的规定;第二,本规定只限制原告的起诉,并不限制被告的起诉,被告起诉时无论是否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都应受理。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因为,诉讼时效属于实体问题的范畴,法院在进行实体审判时才能触及,在处理起诉与受理的程序时并不考虑诉讼时效问题。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T2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表述正确的是()。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以下表述正确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专利技术的申报和使用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建设项目开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项目贏利能力和淸偿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资金成本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互斥方案经济效果评价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表述中,建设单位的正确做法
在下列关于现金流量图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神经胶质细胞的叙述,错误的是 A.具有转运代谢物质的作用 B.具有支持作
货币市场上的均衡利率影响投资和收入,而产品市场上的均衡收入又会影响货币需求和利率
接地开关的传动连杆及导电臂(管)上应按规定设置()
下列医师被取消处方权的情形中不包括
发展式教育的核心包括( )。
我国提倡通过何种途径获得供体移植器官()A.强行摘取B.自愿捐献C.其他途径D.器官买卖E.互换器官
220kV线路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应为下列哪项数值?() (A)居民区:7.5m(B)居民区:7.0m (C)非居民区:...
依据五行学说“培土生金法”的理论基础是A:五行相生B:五行相克C:五行制化D:五行相乘E:五行相侮
可能造成外墙装修层脱落、表面开裂的原因有()。(2011年真题)A.结构发生变形B.粘结不好C.结构材料与装修材料的变形不一致D.装修材料弹性过大E
根据《合同法》,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B.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不可以中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