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

书海库2019-12-17  16

问题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选项 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B

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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