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 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

admin2020-12-24  30

问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 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解析(1)选项 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本题中,甲不属于主要社会关系;(2)选项 B: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 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3)选项 C:最近 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4)选项 D: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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