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刘某以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刘某向卖方交付定金20万元,后卖方不能再履行该协议。按照规定,卖方...

admin2020-12-24  26

问题 2014年3月1日,刘某以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刘某向卖方交付定金20万元,后卖方不能再履行该协议。按照规定,卖方应返还刘某()万元。

选项 A:20
B:25
C:33
D:40

答案C

解析《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这一比例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20%,并非整个定金条款无效,而只是超过部分无效。即65*20%=13万元的定金条款有效,适用“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即双倍返还定金13*2=26万元,加上多付的定金7万元,共计33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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