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
shuhaiku
2019-12-17
82
问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国产机器设备权利变动及行使的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选项
A.丙信用社因抵押合同的签订而取得对国产机器设备的抵押权B.戊公司善意取得国产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因其不知该设备己抵押C.币公司将国产机器设备出售并交付给戊公司,构成无权处分D.戊公司有权阻止丙信用社对国产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E.戊公司自甲公司交付国产机器设备时起继受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答案
ABCD
解析
(1) 选项A:以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选项用的是“签订”非“生效”表述不够严谨)。(2)选项BC: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抵押人甲公司未经抵押权人丙信用社同意而进行转让,属于无权处分;受让人戊公司善意不知情,有对价受让并完成交付,故可善意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并消灭设备上已设立的抵押权。(3) 选项E:依善意取得获取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而非继受取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E4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网民视频用户规模达6.09亿,较上年末增加3014万人
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网民视频用户规模达6.09亿,较上年末增加3014万人
某房产公司原计划销售房产10000方米,每平方米10000元,按利润/销售额算得
某房产公司原计划销售房产10000方米,每平方米10000元,按利润/销售额算得
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网民视频用户规模达6.09亿,较上年末增加3014万人
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交易规模达29420亿元,从市场结构看,生活服务、生产能
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交易规模达29420亿元,从市场结构看,生活服务、生产能
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交易规模达29420亿元,从市场结构看,生活服务、生产能
2018年,我国共享经济交易规模达29420亿元,从市场结构看,生活服务、生产能
A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售价中均不包含增
随机试题
初孕妇30岁,妊娠34周,产前检查血压180/112mmHg,拒绝住院治疗。3小
下列关于煤矿许用炸药的分级合格标准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一级煤矿许用炸药用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应当督促、引导会员履行适当性义务,对备案产品或者相关服
简述本节内容在教材中的作用与地位?
关于教育的起源一直是众说纷纭,其中,我国古代的朱熹所持的观点是()
塑料护套线导线敷设时,固定钢筋轧头相隔间距应为()。 A.50?100mm
女性,50岁,因便血2月来诊。直肠镜检査发现距肛缘4cm直肠前壁2cmX2cm肿块,取活检病理检查为直肠乳头状腺癌,最佳的手术方式是A.经肛局部切除术B.骶后
共用题干 2003年,甲按房改标准价800元/m2,购买了本单位A小区的一套60m2的住房。2007年,甲退休。2010年1月,甲补齐了标准价与成本价的...
属于债券筹资优点的是( )A.以债券筹资是一种有弹性的融资方式B.债券利息可作为费用列支,这会降低企业所得税C.与股票筹资相比,债券的利息率较低可降低资金
以协调员工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需求两者问关系为目的的人力资源规划是()。A:职业规划B:继任计划C:培训开发规划D:配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