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 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 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
恬恬
2019-12-17
27
问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 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 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 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 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 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 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选项
答案
C
解析
。首先,朱某有没有预见到其儿子可能中毒?他 显然预见到了,否则他不可能把儿子送到幼儿园。其次, 他对儿子死亡的心态是什么?他是追求、放任还是反对? 他显然是反对的。第一,他不追求儿子的死亡,因此可以 排除直接故意;第二,如果他在投毒后,不采取任何措施来 防止儿子中毒,那么他对儿子的死亡就是间接故意。但是,根据题目的交代,他把儿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儿子等 自己来接。这说明他不想让儿子中毒,因此可以排除间接 故意。最后,儿子的死亡对朱某来说是否是意外事件?这 取决于朱某能否预见到妻子可能接走儿子。从朱某让儿 子等自己来接来分析,他对妻子可能接走儿子是有预见 的。所以,朱某对其子的死亡_是有过失的。只有在朱某没 有预见到儿子可能中毒,也没有可能预见时,其子的死亡才是意外事件。将朱某对其子的死亡的罪过形式认定为 过于自信的过失可能是较为恰当的。因为从朱某将儿子 送到幼儿园来看,他对其子可能中毒的结果是有认识的。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由 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所以,朱某对其子死亡的心态 不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他已经预见到_*妻子可能来 接儿子,但轻信儿子会等自己来接。有人认为朱某应当预 见到妻子会来接儿子,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因此朱 某对其子的死亡是疏忽大意。我们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 榷。因为疏忽大意是指对危害结果没有预见到,而朱某显 然巳经预见到儿子可能中毒。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YU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
某天,张某(19岁)对王某(18岁)和李某(17岁)说有一个富商住在县城的某旅馆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
李某花1.5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现李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
李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年
陈某1988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
张某借给李某5万元,因双方关系好未写借条,后借款到期,李某以自己未向张某借款为
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1件旧棉祅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
随机试题
为研究某地区铸造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规律,机构进行了队列研究,观察资料见下表。
变电运维人员必须在完成开关柜内所有可触及部位()的安全措施后,工作人员方可
治疗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应用抗生素的原则是
下列选项中,未列入我国刺绣工艺中“四大名绣”的是( )。
按照需要起源,可把需要分为( ) A.生理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 B.生理性需
—般来说,教师所扮演的职业角色不包括()。A.朋友角色B.示范者角色C.研究者角色D.服务者角色
女性,32岁,某温度计厂烘表工,近4年来常感头痛、头昏、心烦、易怒、记忆力明显下降,近1年来出现手指震颤,在做精细活时尤为明显。其最可能捿触的职业性有害...
Ⅰ类变更设计文件一般应在会审纪要下发后()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Ⅰ类变更设计文件完成时间由建设单位商勘察设计单位确定。A.20B.25C.30D.35
某建筑公司在试验吊具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工不慎,发生吊具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该起事故的类别是...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关于借款人资格、权利、义务及限制性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A.借款人应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B.借款人可以自主决定用贷款投资有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