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理由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A、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

admin2020-12-24  13

问题 2018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理由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

选项 A、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
B、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C、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
D、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也不能解决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选项ABC错误。根据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D正确。【点评】本题考核强制解散公司,注意区分能够提起强制解散之诉与不能提起强制解散之诉的不同情形。另外,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是以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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